塔木德大全集 第一部分 尽职尽责地做事(3)

尽职尽责地做事(3)

“现在这个铁桶还能装得下东西吗?”教授又问。

有了上一次的经验,学生们变得谨慎了:“还……可以吧。”

“说得没错!”教授一边说,一边从桌子底下拿出一小桶细沙,倒在铁桶的表面,然后慢慢地摇晃。大约半分钟后,铁桶的表面就看不到细沙了。

“铁桶还能够再装东西吗?”

“应该……不能。”学生们虽然这样回答,但心里一点底也没有。

教授显得很兴奋:“没错!”这一次,他从桌子底下拿出的是一小壶水。只见他将水慢慢地倒入铁桶。

壶里的水倒完了,教授抬起头来,微笑着问:“有谁能够起来讲一下,这个实验说明了什么?”

一个学生马上站起来说:“它说明,你的日程表排的再满,你都能挤出时间做更多的事。”

“有点道理。不过并没有说到实质。同学们再好好想想。”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很多同学都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但都没有说到点子上,最后萨缪尔说:“它告诉我们:如果首先装进铁桶的不是石块,而是碎石、沙子和水,那么你就没有机会把石块装进铁桶里了。而当你先把石块装进去,铁桶会有很多你意想不到的空间来装剩下的东西。在以后的职业生涯中,你们必须分清楚什么是石块,什么是碎石,沙子和水,并且总是把石块放在第一位。

一个人在工作中常常会被各种琐事、杂事所纠缠,有不少人由于没有掌握高效能的工作方法,而被这些事弄得精疲力尽,心烦意乱,总是不能静下心来做最该做的事;或者是被那些看似急迫的事所蒙蔽,根本就不知道哪些是最应该做的事,结果白白浪费了大好时光。

“大石块”,一个形象逼真的比喻,它就像我们工作中遇到的事情一样,在这些事情中有的非常重要,有的却可做可不做。如果我们分不清事情的轻重缓急,把精力分散在微不足道的事情上,那么重要的工作就很难完成。

在一系列以实现目标为依据的待办事项之中,到底哪些事项应先着手处理?哪些事项应延后处理,甚至不予处理呢?

对于这个问题,一家大公司给出的答案是:应按事情的“重要程度”编排行事的优先次序。所谓“重要程度”,即指对实现目标的贡献大小。对实现目标越有贡献的事越是重要,它们越应获得优先处理;对实现目标越无意义的事情,越不重要,它们越应延后处理。简单地说,就是根据“我现在做的,是否使我更接近目标”的这一原则来判断事情的轻重缓急。

在这家大公司里,每个人都养成了“依据事物的重要程度来行事”的思维习惯和工作方法。在开始每一项工作之前,总是习惯于先弄清楚哪些是重要的事,哪些是次要的事,哪些是无足轻重的,而不管它们紧急与否。每一项工作都如此,每一天的工作都如此,甚至一年或更长时间的工作计划也是如此。

人们习惯地按照事情的“缓急程度”决定行事的优先次序,,而不是首先衡量事情的“重要程度”。按照这种思维,他们经常把每日待处理的事区分为如下的三个层次:

――今天“必须”做的事(即最为紧迫的事)。

――今天“应该”做的事(即有点紧迫的事)。

――今天“可以”做的事(即最不紧迫的事)。

但遗憾的是,在多数情况下,越是重要的事偏偏越不紧迫。比如向上级提出改进营运方式的建议,长远目标的规划,甚至个人的身体检查等,往往因其不紧迫而被那些“必须”做的事(诸如不停的电话、需要马上完成的报表)无限期地延迟了。所以,要想做好事,必须掌握其中一个原则:做要事,而不是做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