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理解

第3章 理解

当我在路上跑步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就是一位圣人

我就是我,不是别人。尼采说过:“不要把我错认成别人。”所以不要把我和一个听众、其他公民或者某个朋友混淆。并且,当我露出准备离开的眼神时,请让我离开。

当我在路上跑步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就是一位圣人。那一刻,我既可以是衣衫褴褛的阿西斯(Assisi);也可以是年轻时赴伦敦求学、每天跑15~20公里,然后找家便宜餐馆吃饭的甘地;还可以是孤独地寻求与周遭世界融合的梭罗。

当我跑在路上时,“我的生活是否贫乏”、“我是否拥有纯洁的爱”、“我应该如何面对权威”等问题都不再困扰我。我虽困苦却仍有上帝可以信仰;我可以看到爱神的指引,让自己意识到纯洁的可贵;而《十诫》本就应该是社会进步的准则,是应该遵从的权威。

一旦停止跑动的脚步,一切都不同了——任何一个和长跑运动员一起生活过的人都会明白。神话中东方之王的谋士们曾经指着摩西的画像说:“这是一个残忍、贪婪、自私、虚伪的人。”东方之王感到很困惑,于是与摩西谈及此事。摩西说:“他们所说的弱点我完全具备,而且一直在与之进行不懈的斗争,这才是真正的我。”

不幸的是,在取得这种斗争的最后胜利之前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和很多长跑运动员一样,我自身有很多缺点,却并无理想的补救措施,所以需要家庭和朋友的帮助与关心。

所谓“关心”其实并不那么简单。因为通常而言,长跑运动员在竞争激烈的社会中很难照顾好自己,甚至连自己换灯泡都有困难。他们难以适应社会,而且长久地放弃了进行改变的尝试。从以往的经验来看,长跑运动员希望别人能帮他把所有事情搞定:有人为他准备晚餐,有人为他洗衣服,鸡毛蒜皮的小事儿也有人为他跑腿。所有除跑步之外的事情都有人帮他打理好,这样他才能尽情地投入自己要做的事情中。

我的贫乏,并不是指物质上的贫穷,而是指我的需求很少,一如圣徒弗朗西斯。但我与之的不同在于:越是需求得少,我就越渴望得到更多;越是想得到的少,我就越想得到更多。

我的早餐很简单,但必须搭配合理。松饼不要用小刀切开,否则我一整天都不会和你说话;我的衣服可能破烂寒酸,但如果落在哪儿或者送洗衣店的时间不合适,我的一天可能就彻底毁了;从我的鞋子到用餐时配套的奶酪都是如此,任何一件事情都不能出差错,否则我一整天都会一蹶不振。当然,不只是我这样,我身边的人大都如此。

假使我像阿西斯一样,那么金钱就是一个关键问题。我从来就不算是一个有钱人,还总希望别人能照顾到我,帮我缴纳马拉松赛的报名费,给我做饭,或者偶尔还能碰到天上掉馅儿饼——得到几张支票。多年来,我都处于经济拮据的状态,更没有可能去投资慈善事业。

自己的经济问题还没着落,哪还有能力去做慈善呢?解决经济问题是一场持久战,但想想几千名骨瘦如柴、面容枯槁的需要帮助的人,你就会有更为深刻的想法和动力。严格要求自己也是一种善行,我在第一次参加圣餐仪式时就明白自己的身体一直被“恶魔”占据,于是我开始了与自己身体的对抗。我拜读詹姆斯·乔伊斯(James Joyce)、肖恩·奥凯西(Seún O’Casey),甚至叶芝(W.B. Yeats)的著作——叶芝曾经在日记中写道:“把经历的种种事物记录下来的目的就是,要教导年轻人不要总是觉得自己与众不同。”

慈善行为一旦因缺乏动力而停止,那势必是由于深深的恐惧感——善行可能是对永恒诅咒的畏惧。英国诗人豪斯曼(A.E.Housman)这样写道:“我并不是第一个认为他们的冒险行为会产生更多危害的人。”只有超越这样的思想局限,肉体与精神才能得到融合;只有无私付出,爱神才会为我们的朋友与家人带来广博的爱。

那么,跑步中“顺势而为”的感觉又是什么样的呢?举个例子来说,制定跑步或训练规则都比较容易,但是在实践中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对思想、意愿、想象力的控制并不像大脑控制双腿、股四头肌或者心肺活动那么轻松。跑步理念当然对我们有益,但真正的跑步是跑者与自身进行的一场意义深远的比赛,其中的艺术性与射箭艺术有异曲同工之妙。

小时候,姑妈总说我是“无声抵抗”,现在我依旧如此:对周围让人反感的声音和意见,我总能将它们屏蔽,不受其干扰。我经常这样将自己封闭起来,久而久之,我对周遭的反应就变得越来越迟钝。如果我在一个集体聚会中一言不发,别误会,我不是在聚精会神地倾听,而是已经神游界外,进入自己的精神世界了。

思想的“离开”是一种真正的自由。我从自己所处的位置出离到一个我的精神世界自愿归属的地方,在那里我可以思考自己的问题,创造我感兴趣的东西。“我在哪儿”以及“和谁在一起”都不再重要。我觉得这世界上最令人反感的事情就是,不管别人是否接受就噼里啪啦地说个没完没了。而一旦走神,这些就都不能困扰我。就像叶芝所说的:“我就是一个在墙角里摆弄积木的孩子。”

不过,这样也能让我免于在大家面前出丑:和别人说话时,我不是口若悬河,就是沉默寡言;不是没说到点子上,就是说了不该说的话,闹出了笑话,或者和别人产生隔阂。如果我写一篇600字的文章都要耗费10个小时,那我又怎么可能不假思索地出口成章呢?

我的祖辈也都是我这种类型,类似索伦·奥贝·克尔凯郭尔(Soren Aabye Kierkegaard)、爱默生和罗素那样的哲人。他们自小就觉得自己与众不同,而且感觉自己生活不那么幸福。拉塞尔就曾经说过:“我是一个害羞、爱独处的傲慢的人。”爱默生也这样形容自己:“心胸狭隘、自私、警惕性高,而且冷酷无情。”克尔凯郭尔更是说过类似的话:“思考是我唯一的乐趣,人类根本不能引起我的兴趣。”

引用加塞特的话说,前面这些人对女人或者生意几乎一无所知,也从未体会过愉悦与激情的感觉,他们的生活很抽象,与此同时,他们也从不将自己那无与伦比的智慧投入真实的生活之中,哪怕那真实的生活并不多。

从这种抽象的生活中解脱的唯一方法就是:“跳脱”。如果你不愿意接触别人,那么至少先从自己的身体里解放出来,这样才有可能参与到身体之外的生活中。爱默生曾经在著作中提到他自己从洛克斯伯利步行64公里到伍斯特的经历;拉塞尔也在著作中提到他曾拥有一次非常愉快的40公里的徒步旅行。

我想把自己从身体里解放出来,这可能就是我跑步的原因,并且这使我发现了生活的真谛。爱默生说:“首先要找到自己具备什么样的动物属性。”在跑步的过程中,我感觉自己是一只动物。体型和体格决定了我要从事的运动,我也的确身体力行。而在这样的运动过程中,我似乎具备了所有运动带来的优雅、节奏,且对事物的把握能力也有所提高。

在跑步的过程中,我找到了乐趣,那并不来源于思考,而是来源于实际体验,这种体验往往还会给我们带来惊喜。乐趣的获得并非白日做梦、异想天开,举个例子来说,我去了自己心仪的地方(大部分是河岸边),之后缓慢地沿河岸散步,思想如天马行空般任意驰骋。就像心脏在收缩和舒张之间交替一般,我可以在较劲和放松之间调整自己,让自己与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这样一来,我仿佛回到了无忧无虑的童年。

思想家认为,我们最为真实的生命旅程就像回到童年一样。一位神秘主义者写道:“人类的完整与福祉就存在于把我们的生活转化为愉悦玩耍的过程之中。”诺曼·布朗(Norman Brown)则说,人类本来就是能够在精神上重返童年的一种特殊物种。

因此,我不会为我有些孩子气的行为道歉,尽管这样的行为让我远离女人、商业和所谓的愉悦与激情。这种孩子气的行为对我来说意义非凡,虽然它们并没有任何目的性。

我在跑步中体会着乐趣,甚至在跑步之后冲热水澡时还能长时间地体会到一种完整的感觉。我的思想“离开”了,现在重新返回到温暖而放松的身体中,我依然能体会跑步时双腿、双臂以及呼吸的感觉,于是还能尽情地享受几个小时前在路上自己奔跑的整个过程。

有些人可能会有疑问,生命中如果没有其他人,怎么还会觉得如此完整呢?有时候我自己也不明白,因为这和我一直以来所学的东西,以及我所坚持的文化理念都不相符。

我就是我,不会成为其他人。正如德国哲学家尼采所说:“不要将我和别人混为一谈。”我也不希望别人把我和一个听众、其他公民或者某个朋友混淆。当我看着镜子里自己的眼睛时,眼睛里的那个内在真我对我说即将脱离我的身体,那么我会请“他”帮助我,带我一起离开。

据我观察,长跑运动员通常都会在生活中表现得内向、遮遮掩掩,我本人其实也如此。在开始跑步前的一段时间里,我总不愿和别人进行目光接触,即使现在也有此障碍。我敢肯定,会有人认为目光闪烁的人不值得信赖。换个角度看,他们的感觉不无道理。但是,我就是不愿意直视别人的眼睛——不看别人,也不愿意被别人看。

直视别人的眼睛容易暴露自己的内心。加塞特在书中写道:“目光接触来源于内心,并会直接抵达彼此的内心世界。”欧文·戈夫曼则如此形容目光接触:“它是一种普遍存在的、最直接、最真实的交流行为。”

目光接触以直接的形式存在,不关乎过去和将来。每当目光接触时,我们并不只是用眼睛去看——眼睛反映出内心的活动,所以目光中存在的就是我们自己。

因此,眼睛无时无刻不在展示着我们的内心。摄影师理查德·艾夫登(Richard Avedon)这样形容自己和模特之间的关系:“当我们的目光互相接触的时候,也就完全向彼此敞开了心扉。”他一直鼓励模特们乐于付出,并勇于展现自己。艺术品最终完成,理查德会向模特们致谢,而这之后,没有了眼神交流,彼此也就成了陌生人。眼睛里没有了活力,目光不再集中,彼此的联系也就断了。

通过眼神交流我们能了解彼此,这种目光虽然微弱但是却很顽强。它不仅告诉对方“我是谁”,还会告诉对方“这就是真正的我”。就像希腊人常说的“赤裸裸”一样,眼神交流使我们毫无保留地暴露在对方面前,直至洞悉到彼此的内心深处。

过去,我曾为自己不愿意与别人目光接触而苦恼,甚至有一段时间我无法容忍自己的内心世界,只想将其深深地隐藏起来。我别无选择。人类生活在一个需要选择的社会,每个人都要做出选择,而我总会在别人选择谈话对象的过程中扮演一个不受欢迎的局外人。我的所有特征都会在眼睛里显现出来。若有人观察我的眼睛,他就会知道我是一个不关心他人、待人很不友善的人。虽不是敌人,但至少也是一个威胁。

不经意的目光接触,就像是一道能穿透彼此内心的光线。我好像一个站在聚光灯下的乡巴佬——表情尴尬、错误不断,看上去像个小丑。于是,我学会了“保护”自己——每天戴着“面具”,自言自语,防止别人进入我的内心世界,接近真实的我,至少是我认为的“我”。

在那段时间,我听到的最刺耳的命令就是,“请看着我的眼睛说话”。如果照着做,我就会不可避免地暴露出真实的自己。纽约的一位著名侦探的座右铭是:“永远不要让对手直视你的双眼”。如果对手直视你的眼睛,就有可能知道你的身份,而你所有的伪装就会全部暴露。如果和别人说话时看着对方的眼睛,那我心里埋藏多年的秘密就有可能在几秒钟的目光接触中暴露无遗,我以为早已愈合的伤疤有可能也会在眼神交流中再次被揭开,让自己感到痛楚。

跑步给我带来了巨大改变,让我重新审视了自己的内心世界:我可以自如地接受生活中的起起落落,接受内在与表面的差异,包括善变的我和真实的我。我要保持耐心去学习如何享受生活,不断努力的同时也不再对其他事情品头论足。我要求自己做得更多、更好,这种改变让我受益匪浅。

我的目光不再闪烁,不再空洞,不再到处游离,不再因为躲闪而将目光落在对方右耳或者左肩上。我已经敢于在别人面前展现自己,愿意付出努力,并渴望得到回报,当然也就不再需要躲避谁的目光了。

我仍然是一个有所隐藏的跑者。我只愿意和那些与我类似的人交流,比如理念相同、感受相同的跑者。当我为跑者们做演讲时,我们彼此直接用眼神、思想和心灵来进行交流。他们被我的演讲打动时,我也因为他们被我打动而感动。

比赛时,我们会掩饰自己的情绪——不那么直来直去。或许其中包含了一些紧张和恐惧,但我们常会故作轻松来迷惑对手。但如果我们挺过了那绝望的3分钟,取得最后的胜利时,我们就会分享自豪、幸福和成功的喜悦。此时,我们彼此心灵相通。

有些情境即使是用诗一般的语言也难以表达。英国诗人艾略特(T.S. Eliot)说:“诗就是将最好的语言以最恰当的方式组织起来,它不过是将我们通过眼睛所观察到的事物用文字形式表达出来而已。”

不过,在面对权威时,我还是很难自然放松。如果在驾驶时从车子后视镜里看到警车,我的腰部以下可能马上就会失去知觉;如果看到电子邮件中有法律文件,我心里一整天都不会舒服;如果有头衔或者穿制服的人上前跟我搭话,我立马会打起十万分精神来面对他。正如你所看到和想到的,在我的世界里,尽管我极力避免,可还是要和很多负责指导新人的教练打交道。

我曾经在这方面出现过问题。大约十几年前,我停车在路边买了一份报纸后,没有遵守交通规则,直接在主路上掉头。我刚把车掉过来就发现一位警察站在我的右边,这真不走运。我们对视的一瞬间,我想他马上就知道我属于哪一类违章司机——痛恨交通规则且不愿意执行的一类。后来,他跟我说:“下不为例。”借他吉言,之后我确实再没有违反过交通规则。

和自然规律相比,人类社会的法律还是次要的。人类社会中的权威固然重要,但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却没有什么直接的影响;自然规律则完全不同——它对我们生活的影响可大可小,绝不能被忽视。据我了解,人类对自然界的依赖性高于人类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因为只有自然界不受人类规则的束缚,也不用担心老板和警察的盘问。自然规律是支配宇宙的唯一规律。

自然规律毫无让步地支配着宇宙的运行,与它相比,人类法律就显得软弱而易于妥协。逃票、逃税甚至很多重罪都可以通过法律交涉使涉案人员脱罪;但对于地球引力或者动力学、热力学的种种规律,人只能接受,并按规律办事。自然规律无处不在、无法回避,我们可以运用智慧避免一些冲突的发生,但自然规律绝非是我们能够改变的。比如,今天早上我上车后却发现车怎么都发动不起来。车就在那儿,可以被发动,也可以完全熄火,它遵循的是能量守恒定律。这种规律没有宽恕、缓期或者宽大处理,你祈祷也好、诅咒也罢,要想开车就必须让发动机运转起来。

我是否应该下车给车一个推动力?事实表明,我这么做只会使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力、矢量和力矩都开始起作用,前后轮的轮轴还都锁死着。在社会法律当中,申辩也许能让罪行减轻,但这又有什么好处呢?为了证明犯下罪行是因为一时的精神错乱或者什么其他原因?当被告处在暴君管辖范围内或被独裁者统治时,申辩其实没有任何好处。

车子虽然启动了,烦恼却仍然继续。随着车子加速,早先稳稳放在仪表盘上的一杯咖啡洒在了车上,弄脏了我的李维斯牛仔裤,还有放在副驾驶座上的书和纸张,这使我不得不减速、停车。在这段行驶结束前,我体验了重力、离心力、摩擦力以及其他自然规律所产生的反作用,这足以破坏我一天的心情和计划。

我常常会想,太空应该是不受这些规律限制的地方,不论我把咖啡放在什么地方或者以多快的速度转弯,它都不会洒出来。在太空中,不管我怎么转弯,所有东西只会一动不动;如果我把什么东西放在车顶上,忘了取下来,那么直到我到达目的地之前,它也不会移动。如果真是这样,我也许既不用受法律约束,也不用受自然规律限制。

事实恰恰相反,法律保护我不受侵犯和打扰,而我能够生存在一个社会秩序稳定的环境里,是因为我和我的邻居同样遵守警方、立法者和官员们的要求,而我手边的咖啡、驾驶的汽车也遵循了自然科学原理。正因为如此,我们每个人都不可能凌驾于法律与规则之上,这样才能自由生活。就像我想学开车,就必须先熟悉、掌握交通规则一样。

我不算是一个慷慨的人,不会到处乱发钱。我对待邻居犹如对待自己一样:节省度日,东西要完全用光才丢弃,衣服也要穿到不能再穿才肯扔掉,而且每次和朋友一起聚会都要求各自买单。但我从小所接受的教育并非如此:参加聚会时,我父亲总是抢着买单,如果谁阻止他,他会认为自己受到了侮辱。在还没有报销以及签单等行为的时代,他总是在结账时第一个掏钱包。

结账的速度并不是通过训练就能提高的,我觉得这和人的体型特点有关。吝啬明显是一种性格弱点,通常骨架小的人,尤其是那些孤独的长跑运动员,都有这样的性格弱点——我也在这个范畴之中。如果赛事主办方把报名费提高了1/4,那所有人都会抱怨。如果赛事总监忘了提供免费的赛后午餐或者赠送赛后T恤,那么就连生活条件富足的公路跑者都会提出抗议。这很正常,对于大多数跑者而言,不管是否依赖自己的组织,也无论经济状况如何,大家都希望参加比赛时不必自掏腰包。但如果这样,跑者们就必须缴纳路跑俱乐部的会费。

你可能会用吝啬来形容他们,或者觉得这样的行为是无信仰的、不道德的,但那只是因为你和他们不同而已。我如此节省地生活源自内心的驱使,它是我思想的一部分,是我躯体的一部分,更是我身体与灵魂结合体的一部分。

这绝不仅是本能,它是个人朴素、禁欲、单纯、童真的内在例证。乔治·贝尔纳诺斯(Georges Bernanos)说过:“以孩子般的态度对待生活是抵御‘恶魔’的唯一办法。”旁观者或许会说,那只是他的“恶魔”,而不是别人的,除非那是长跑运动员所特有的“恶魔”。

我们面对的一些问题其实就来源于他人。拉塞尔·贝克(Russell Baker)在《纽约时报》撰文《39岁的夏天》(The Summer of 39),文章里写道:“那些过去想要控制我们生活的人,不过是为了显示他们自己的强大,而这正是我们要面对的外部世界。”如今,我们还处于这些人的控制之下,我们所生活的世界离不开金钱,到处都是抵押金、保险金、定金以及账单。在这样一个世界里,懂得所谓生存之道的人似乎才能游刃有余,而不懂得变通的人则会生活艰难。

我从来就不懂生存之道,也从来没有学习过。我所明白的就是,尽量减少需求和索取,减少自己的欲望,懂得知足者常乐。我所拥有的财产恐怕只会是让我轻装上阵的障碍,金钱以及可以用其购买的东西只会分散我的精力;当收获大于付出的时候,也就是简单生活开始的时候。

要想成为我所在年龄组中的世界级跑者,我的体脂含量必须再减少6%,但实际情况是,我的体脂量超出了标准的两倍,并且一直如此。没办法,我似乎天生就是一个无可救药地爱占便宜的人,无论是否感到饥饿,我都能吃下任何免费提供的东西。比如,上个月我跑完15公里后已经筋疲力尽了,却还是吃完了赛会提供的盒饭,喝光了一大杯橙汁,吃完了炸鸡——没错,就是炸鸡!

如果给提供盒饭,哪怕它再难以下咽,我都会毫不犹豫狼吞虎咽地吃光;如果送我一张餐券,不管有没有胃口,我都会去排队领餐;如果给我提供任何可以吃的东西,哪怕再没有食欲,我都会想方设法地把它吃下去。就像其他瘦骨嶙峋的人一样,我身体里似乎也住着一个胖子,他不停地跟我说:“吃吧,吃吧。”不同的是,我体内这个胖子除了说“吃吧”以外,还要补一句:“这可都是免费的。”

你可能没有注意到,免费午餐随处可见——不光是赛道两边的那些补给,那些不用当场结账的午餐都可以当成免费的处理。比如,在我看来,在家里吃的或者在夜宵时吃的肉,都算是免费食品。每到这时,我体内的那个声音准会说:“吃吧,这些都是免费的。”声音大得就像跑完波士顿马拉松赛之后吃免费牛排可以开怀大嚼时一样。

占便宜就是这样,我在家里也是一个爱占便宜的人。幸运的是,如果没有免费午餐,那么我坚持不自费购买食物的想法还会和有免费午餐就要吃的欲望一样强烈。如果只有自费食物,那么我就会坚持不买。尽管我认为这种行为是节俭,但在别人眼里,我绝对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吝啬鬼。我承认,我恨不得一块钱掰成两半花,因为如果大大咧咧地花钱,我很快就会成为穷光蛋。我只能尽量不在食物上花费,因为除此之外也没什么控制消费的好办法了。

花钱买食物对我来说最没有意义了。如果真的必须花钱,那我宁可去买那些能够长期储存、长期使用的东西。如果买来的东西一会儿就被消耗光了,那我会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这也是我从来不吸烟的原因——花钱买来的东西被点着,一点点化为灰烬,我无法理解这种状态。

在大多数情况下,我都是这样,我自认为这就是节俭。我最多只会花40美分买一杯酸奶和一杯茶当午饭,吃喝完就接着回去工作。

只有回家吃饭时我才会大快朵颐。往往这时,我就会像一个胃口极好的运动员一样,风卷残云般将盘子里的食物一扫而光。但我小时候可不是这样,妈妈总会说我吃剩的饭菜足够让那些贫困地区的孩子吃上一星期。可现在,饭后我还会去厨房巡视一圈,就像电视真人秀游戏里的胜利者可以免费去超市购物的状态一样。除非我自己有所收敛,否则播两个广告的时间我就能吃掉很多东西,包括面包盒里装的平常用来打发时间的脆饼干和奶酪饼干,之后再去吃前几天剩下的冰激凌……直至没有什么可吃的东西为止。这时,距离晚间新闻还有一小时呢!

为了杜绝这样的状况,我得改变思路,把家当成必须花钱才能获得食物的地方。这里没有什么免费午餐,适量摄取也是必需的。晚上回家,我应该先看菜单,并且像在餐厅那样点菜,而且不可以使用信用卡,只能付现金。这样一来,我就能很容易看到开销,也就能马上回到我所熟悉的“吝啬”状态。吃完饭之后,我还应该到厨房里特别设置的“收银台”,这样每当我想去食品柜拿吃的东西的时候,就要经历非常不情愿的掏钱过程,这样就起到了对自己的限制作用。我肯定只会从这里“买”很少很少的东西,然后就回去看电视了。在那种欲望刹不住车的日子里,我会对自己身体中的那个胖子大喊:“闭嘴,蠢货!这可都得花钱!”

再来谈谈喝酒。对抗沉迷于酒精的最好方式就是,不要说跟酒精有关的任何谎言,酒精完全能让一个清醒的人进入平常完全不可能到达的领域。威廉·詹姆斯曾经提到:“清醒的状态会让人的身体轻松,知道如何区分事物,并且懂得如何拒绝;但酒精会让身体膨胀,脑海中的事物一片模糊,并且只知一味地接受。”之后,他得出了这样的结论:“酒精的力量在于它能够刺激人类本性当中未知的神奇能力。”

酒精会让一个人看到独特世界当中作为宇宙一分子的自己的本来面貌。饮酒也能揭示一个人的性格特点:或许,你是一个孤独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总有些怪异的想法,并且沉迷于其中;又或许,你是一个大大咧咧的狂躁型抑郁症患者,期待获取细腻的、永恒不变的友情;再或者,你属于肌肉发达的多疑者,总想用暴力解决一切问题。

酒精无法将单纯的想法转化为有的放矢的行动,在对自身有了初步认知之后,嗜酒的人就必须找到一个行之有效的替代办法。要做到这一点,嗜酒的人就必须先完全从沉迷于酒精的那种混乱状态中脱离出来,并且摒弃自己日常生活中谎话连篇的坏习惯。这样一来,嗜酒的人只有在戒酒之后才能重返正常生活,重获新生。酗酒的状态和分离开的自我重新结合,这就是改过自新的嗜酒者接受自我的过程。接下来,更进一步地去追求完美当然又会让别人觉得不正常了。

当然,戒酒并不容易。“酗酒没有任何好处”,这一点只有少数幸运的酗酒者才会明白。如果有人能够最终改邪归正,使得体力和精力都重抵巅峰,那简直是最幸运的了。酗酒极为有害,在肝脏受损之前,心脏已经开始肿大,大脑也开始退化。所以酗酒者必须及时悬崖勒马,这样才能以更好的方式去感受自身和宇宙万物。

我不再酗酒是因为发生了两件幸运的事情:第一件事情是,在一个周六晚上,有朋友给我看了一段我醉酒后的录像。看着屏幕上的自己,我根本无法想象那是一个充满智慧的人,那简直就是一只发疯的猩猩。要知道,每周六晚上我都会借酒很愉快地打发周末时光,也一直都认为是酒精让我变得精力充沛。我甚至认为,可能会有人帮子孙后代来记录我说的话,因为那都是我所认为的至理名言。但在看过录像之后,我改变了想法:喝醉后,我不可能再理性思考,更谈不上流利地表达——录像就是最好的证据。于是我戒掉了酗酒的恶习。与其说是做回自己,倒不如说是重新加入了正常人的行列。

另一件幸运的事情就是,我选择做一名长跑爱好者,并发现长跑是我生活中意义重大、充满正能量的一件事情。因为这项运动可以让我把戒酒的行动落到实处,也算是有所作为。生活是由实际作为决定的,而不是那些空想。如果一个人要永久戒酒,就必须积极地行动起来。我发现长跑就是我所采取的积极行动,对我而言这十分有效。它让我重新找回自己,而且让我发现身体本身也是拥有思想的。这样一来,身体便不会再接受那些不好的东西,也就能逐渐进入良性循环,而且拒绝被损坏。一达到这样的状态,身体就会带着我的思维共同前进。

每天一小时的路跑,让我形成了一种新的精神状态。之前,酒精带来的感觉总是稍纵即逝,对醉酒那一刻发生的事情我也总是不能确定。跑步让我达到了另一个高度,安德鲁·威尔(Andrew Weil)在《自然思维》(The Natural Mind)一书里称之为“精神生活中意识与非意识的结合”。他说:“这种结合是身体与思维完整性的基础。”

我基本同意他的观点,但我认为,无论什么都应该以身体为出发点。第一次感到身体里存在的真实自我时,我就像是雕刻者发现石头能够雕刻成怎样的作品一样惊喜。通过我的身体——灵魂的镜子、人性之钥、内在情绪的信号灯,我看到了真实的自我。

我不再酗酒,但仍然属于不大合群的人。如果有人邀请我参加聚会,那么5分钟之后,他就会觉得自己请错了人。我通常会在人家厨房里待一会儿,喝一杯咖啡,然后再找一个安静的地方读书,直到聚会结束。我已经寻找到了真实的自我,而且我不愿意去模仿任何一个人。

即使有些人还是更喜欢我喝酒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