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竞赛

第12章 竞赛

不是在与别人较量,而是在与自己的内心作斗争

就算到达终点也存在战术。只有速度还不够,因为速度无法带给你全部。假若那种在恰当时刻必须完成比赛的精神,并没有在你需要时给予足够的支撑,你必然将遭遇失败。

通常,大多数运动员的下肢运动伤害不是由外伤所致,而是来源于“过劳”。潜在的疾病有:1.足部或背部的天生生理缺陷;2.后天的肌肉生理缺陷;3.外在因素。比如,跑鞋不合适等都会给身体带来压力,致使各种症状产生。如果要使治疗有效地进行,就需要将所有这些因素考虑在内。

你可能很难相信——长跑运动员自身就是一个小团队,他既是矛盾、犹豫、健忘、无心、动手能力差的空想家,又是自己的教练和管理者。但是,长跑运动员却总是不能处理好这种双重的任务和身份,总是不能确定自己应该从事何种训练。有时候,比赛结束一整天后他才会出现,而且还总是没有穿跑步的必要装备。

显然,作为教练和管理者,跑者是不称职的,因为他们完全属于只专注于自己情绪和想法的人。通常,人们看到的在路上跑步的人其实已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了。那一刻,其中的某位可能还置身于1980年墨西哥城奥运会马拉松赛的胜利喜悦中。在这种令人兴奋的内心世界中,忘记其他事情也就不足为奇了。他会忘了自己穿着什么款式的跑步衫和短裤,也会忘记出发时间以及急救设备……而针对这种梦境般的状态的唯一解药,就是他随身携带的杂物包。

这个杂物包里有跑步可能需要的任何东西,以应付可能发生的任何紧急情况;其中的装备要能够应对各个季节、各种天气的需要。“全天候”、“万能”就是这个杂物包的代名词。

这个杂物包对旁观者来说可能会有点可笑。他们可能会问:“跑者在路上跑步时,除了身上穿的装备,还能需要什么呢?”除非亲身去体验一次——体验在不同季节沿路跑步,否则旁观者永远都想不到跑者会需要多少东西,而且这些需求还在一直不断地增加。

拿鞋带来说,跑者若在比赛开始之际发现鞋带断了却没有备用,恐慌程度可想而知。此时,跑者会突然感到全身无力,希望与绝望交织在一起,时间的紧迫感会让他喘不过气来。

包扎伤口的医学胶布也是一项必需品,它可以保护手脚容易磨出水泡的地方不受伤。如果说还有比在马拉松赛中跑完最后10公里更“痛苦”的事情,那就是带着水疱跑完这10公里。而且,普通的胶布也不适合,因为它们都比较硬,而创可贴又容易滑落,出现这样的情况会更加糟糕。因此,跑者必须使用专用的医用胶布。

另外,凡士林也必不可少。它能保护跑者裸露在外的皮肤免受寒风的侵袭,还能为其可能擦伤的皮肤提供一层保护膜。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手上涂抹凡士林前,先把脚上的胶布贴好,否则,贴胶布时就会有困难。

再有,就是手套和滑雪帽了。如果没有这两样装备,跑步任务将很难完成。

在夏天,跑者还需要准备手帕。在四角各打一个结,就可以把它当作一顶帽子,用来阻挡紫外线。如果在跑步的过程中,手帕能保持湿润,那么8月的炎炎烈日也不会影响跑者的步伐,反而会让其感觉到神清气爽。

当然,也不能忘了指甲钳和用于给脚后跟与脚背提供支持的毛毡垫,还有把号码布固定在身上的别针、报名费,以及鼻腔喷雾剂、抗酸药片和感冒药等。另外,还要带纸笔以记录比赛地点和时间等。

杂物包中的东西很多,有时候我也会忘带其中的一两样。事实上,有一次我去参加比赛时什么都没带,甚至连助跑器都忘带了。为了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我制订了一个很简单的保险方案:先在家里穿好衣服,然后再逐一检查杂物包中的物品。

在参加新泽西举办的比赛前,我就是这样做的:在家穿戴好,确认。然后,我检查了杂物包——钱、别针、胶布、凡士林、面罩、手套、鞋带、指甲钳、鼻腔喷雾剂、抗酸药片、感冒药、滑雪帽、垫子、备用的高领毛衣(以防突然降温)、塑料衣(以防下雨)、写有日期的报名表,以及为比赛结束后准备补给的糖果和苏打水。所有这一切都备齐了。

动身时,我感到非常放松,因为我知道自己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可以应对任何突发事件。但是,当我走进斯坦利剧场地下室的更衣室时,我仍觉得我好像还忘了什么东西。

不过我已经做了充分的准备,一切都在杂物包中了。

与大多数长跑运动员一样,除了做好装备上的准备外,还要为即将到来的比赛做好精神上准备。在运动员面对面较量时,经常会采取一些心理战术。他们会用情感因素如愤怒、恐惧等来迷惑对手,以达到掌控对方节奏的目的。只有在精神上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才能竭尽全力去争取胜利。我曾经听到一个担任前锋的橄榄球运动员说,每次比赛前他都设想自己的房子被对方烧毁了,以此达到使自己迅速进入状态的目的。

我并不需要此种心理战术,因为在刚到达比赛场的停车场时我就已经兴奋起来了。一看到运动员们在做热身运动,我就更热血沸腾了;更衣室中的味道让我开始跃跃欲试;脚下的跑道更是让我迫不及待。但在兴奋之后,我会开始打哈欠。达尔文认为,这其实是伴随兴奋而来的焦虑感的外在表现。

我根本没有必要试图用什么心理战术使自己兴奋起来,所看到的、听到的,甚至是闻到的气味,都会让我异常兴奋。这种反应应该被适当控制,而不是被鼓励。我并不需要短时间的情绪爆发,因为我所从事的运动是一项耐力运动;我的目标是竭尽全力;我的比赛是对训练的检验,是对意志力的挑战。强烈的情感爆发只会引发愚蠢的行为。

我也不会将对手看成敌人,他们也绝不是我的敌人。从他们那里,我能获得让自己做到最好的动力,能够将训练的成果更充分地发挥出来。愤怒只能削弱我的力量。我亲身经历过这一切,所以我明白。

那么谁是我的敌人呢?我唯一的敌人就是我自己。跑步运动员从比赛开始到结束所面对的对手始终都是自己的内心。跑步运动员不是与别人较量,而是在与自己的内心作斗争。在这场斗争中,我需要调动自己全部的情绪,而这些情绪对其他运动员来说,通常需要在比赛前获得。

实际上,比赛中存在的无非就是这样两种情绪:斗志激昂或低落。但在比赛中,我们还会面临种种问题:我要不断地应对怀疑、不适以及恐惧;不断地忍受身体上的痛楚;还要克服想要退出和放弃的想法。

在训练中,当我下意识地寻找从这项苦差中逃离的借口时,就必须要说服自己:想要成功除了努力训练,没有其他选择。而且,我必须坚信每天辛苦的投入一定会带来丰硕的回报。对于之前的放弃和浪费的时间,我感到羞愧难当。

有时候我都在训练场停车了,还一点也兴奋不起来。即使从车里出来了,也十分不情愿去训练。与其说我打哈欠是因为恐惧,倒不如说我感到无聊。

但是,训练过程也确实会让我兴奋起来,这种兴奋也许是所有兴奋感中最强烈的一种。虽然在训练过程里只有我和我的跑表,但我却找到了“我是谁”和“我能做什么”这两个问题的答案。接下来的比赛会证明这一答案的正确性。开始的我是训练中的我,而经过训练的我才成就了比赛中的我。

如果知道训练中能发挥出多大的潜力或者失去多少潜力,任何一个人都会抑制不住自己强烈的兴奋感。有时候,我就是我自己的“隆巴迪”,我能够指挥自己的行动;有时候,我也会对自己发脾气,但我确实完成了很多我以为心有余而力不足的训练。

无论你从事的是什么样的运动,都可能会遇到新手。在赛前的热身运动中,我总能一眼就发现新人的身影。如果看到穿着很奇怪的运动装或一袭白衣,或将号码布固定在背上的对手,我都会感到很踏实,因为他们往往是新手。

通常穿着很昂贵的热身服的运动员都是新人,因为昂贵的热身服一般都是朋友为其新爱好赠送的礼物。但当这位新人来到现场时,他才感觉到这身打扮是多么不合时宜。“幸运”的是,用不了多长时间,这身行头就会被人偷走,他也就再也不用穿着这么显眼的衣服了。慢慢地,他就会从新人变成老手。

另外,如果着一身白色劲装——白色T恤、白色短裤,我也敢打赌是别人送的礼物,因为这同样也是新手的标志。

遇到这种情况时,我可以肯定他们是新人。这会提高我自己获胜的概率。因为,对于第一次参加比赛的人来说,不仅跑程长,而且需要做很多准备,比如鞋和鞋带等。一切都有可能出错。

如果有人将号码布固定在背部,未必就证明这是他的第一次比赛,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一定是他第一次参加公路赛。因此,如果跑程在5000米以上,我就完全不必将其假想为对手。虽然,在“奇装异服”和“一身白”上,我都曾经判断失误过。但是对在背部固定数码布这一特征的判断上,我总是屡猜屡中——这样做的人一定是第一次参加公路赛的新手。

这让我想起几年前发生过的一件趣事。那年,我在康涅狄格州的韦斯特堡参加了一次16公里的长跑比赛,当时所有的参赛选手都将自己的号码布固定在了背上。所以,我一度认为尽管这是我47岁时参加的第一次公路赛,但大有获胜的希望。随着比赛的临近,我的信心越来越足:机会终于来了。但是出乎意料的是,就在比赛即将开始的5分钟前(韦斯特堡的比赛开始时间总是很准时),我的希望破灭了。因为,圣约翰环城队来了8个队员,随后新泽西最棒的长跑运动员之一——阿提拉·马卓(Attila Mattray)也到达了现场。他是在游览韦斯特堡时,偶然听到了比赛的消息。这9个人的到来只给我剩下第10名的位置了——当时,我肯定其他人都不是我的对手。因为,长跑运动员的首要原则就是——“不用考虑那些将号码布固定在背上的参赛者”。

新手也不会总是新手。经历过诸多比赛后,他们就不会做那些奇怪的事情了。那些奇装异服的运动员也不再穿得那么高调了。总之,只需要很短的时间,他们就能成为我们中的一员——穿着普通跑步T恤的古怪的人。

我自己就有30多件T恤,因此为比赛挑选T恤让我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为什么我会在T恤的选择上花费那么长的时间,我自己也说不清,但我所穿的T恤不仅要符合当时的心情,还要与整场赛事以及参加比赛的对手相符。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它会帮助我在跑步这项事业上走得更远。当我在范科特兰特公园跑步时,不是穿在俄勒冈州的公路赛上穿的T恤,就是穿西峡谷俱乐部的白色尼龙衫;当我在金门公园跑步时,我就会穿在新泽西海滨马拉松赛中穿的T恤,或者是经常穿的传统式跑步衫——白色跨栏背心。

因此,通过T恤你就可以看出这个跑者已经不是跑步界的新人了。他的羽翼已经逐渐丰满,当初的菜鸟已经有了雄鹰的风范。

我不是受了伤却强忍的那种跑者。如果我受伤了,身边的人就都会知道;如果在比赛中我疼痛难忍,我旁边的运动员也都能看出来;甚至在独自跑步时,如果看见我不喜欢的小山或者没有调整好自己的速度,那么即便是对着空气我也要发发脾气。

事实上,我对疼痛非常敏感,甚至在握手时对方太用力我都会感到疼痛。当我感到疼痛时,根本无心参加比赛。我就像是突然意识到自己与特蕾莎修女完全不同的普通修女一样,或者是开始怀疑自己并不是另一个以格那提(圣依纳哥安提拉城主教)命名的神学院学生。但每每有这样的意识时,我已经无路可退了。

我常常会感到疼痛。这对我来说很正常,我对疼痛的反应也很正常。马可·奥勒留(Marcus Aurelius)写道:“让受疼痛困扰的部分‘说话’。”我同意他的观点,如果我的身体确实感到很痛,那么我就要让身体“说话”。没有任何动物会压抑自己身体的呐喊,那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呢?难道我不是一个正常的动物吗?如果是,为什么要做不自然、不正常的反应呢?

我是爱尔兰人的后裔,我们一直被教育,而不是被驯养,尤其是我的祖先。他们不是居住于沼泽的人(对爱尔兰农民的蔑称),也不会去刻意掩饰自己的情感。即使两代人都想跻身于贵族之列,也绝不会隐藏自身的气质或本质特征。

归根结底,我是一个全身心投入跑步运动的跑者。我毫不掩饰地将自己的痛苦表现在脸上。当我们一起进行越野跑时,你也可以听见我在乡间路上发出的叹息。

这与我一直以来所接受的教育不符。小时候,我心目中的英雄是那些无论多么疼痛都不会退缩的人。就算被老鼠吃掉了胃部,年轻的斯巴达人也会忍受痛苦;面对折磨时,印度人不动声色。那时,到处都是鼓励我们成为坚韧的人的文章。那些在痛苦面前面不改色的人和那些面对死亡嘴角还带有笑意的人,才是我们的榜样。

我曾向这些榜样努力过,但是实在做不到。如果我没有表达出真实的自我,就会感到自己不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因此,我听取了前教练肯·达赫迪(Ken Doherty)关于整体的建议。他认为,身体、思维、情感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任何将它们分离的做法都会额外消耗精力。所以他说:“不要这么做,只要做回你自己就好。接受身体上的疼痛,表现出最真实的感情,你才能够积极地对待它,你才能放松。”

英国伟大的跑者之一戈登·皮里(Gordon Pirie)也同意这一观点。无论多疼痛却不动声色的做法只会消耗运动者更多的能量,并阻碍其发挥出最佳水平。此时,运动者最好的做法就是,真实地反映出自己的情绪。戈登如是说:“只有真实地将痛苦反映在脸上的运动员才是自由放松的运动员,如果你拒绝这样做,那么我只能用‘愚蠢’来形容你。”

在我旁边跑步的人都看得出我的痛苦,都会知道这是我最后的冲刺。但让我烦恼的是,一些参赛者会在赛后写信或写便笺给我,抱怨我的这种表现。很明显,比赛时他们不会和我说任何话,因为他们担心我就要崩溃了。

一位参赛者曾给我一张便笺,说以后他不会在距离我100米之内跑步,他还希望我不要在跑步时总喊“上帝”;还有一位年轻的运动员说他对我已经产生了恐惧——“你不断地喘息,耗尽了我的能量。让我觉得我的肺就是你呼吸的储备箱。”这还不够,他还说我的叹息几乎使他粉碎,他觉得我的呼吸里包含了宇宙中所有的绝望。他写道:“我不断问自己,为什么还不结束?为什么来这里比赛?请躲我远点吧!”

我很同情他们的处境,那就像有一位老人靠着你的肩膀,拖住你,成为你的累赘。他的呼吸、呻吟、叹息都让你觉得这就是他最后的一口气。此外,他还不断地呼唤着上帝。这确实有点儿让人受不了。但是,更让你无法忍受的是,这位上了年纪的人开始冲刺时,竟然跑在了你的前面,最终还打败了你。

但是,教练珀西·克瑞特(Percy Cerrutty)应该告诉过他们,这样的事情很可能会发生。他认为,控制感受、保持得体的风范和面部表情,都是“弱者的特征”。

所以,我们应该将真实的疼痛感完全表现出来。反正,这对于我这样一个不能忍受疼痛的瘦弱的爱尔兰人来说不成问题。在比赛即将结束时,我用尽了全身的力气。直到这个时候,我才是一个普通的长跑运动员,与身边的竞争者一样普通,只是年纪稍微大了一些。

当终点就在眼前时,一切都发生了改变。我与所有竞争者不相上下,我是一流的、难以被击败的。虽然我的头发已经灰白,而且还有些秃顶,脸上也长出了皱纹,但是我相信自己是一流的。虽然我气喘吁吁、不断呻吟,但是我却是难以被击败的。

和我一起跑步的人们都了解这一点。几年前,在范科特兰特公园举行的障碍赛中,我在最后300米处开始冲刺,并击败了身边的对手。当时,我只知道他叫汤姆,因为有一些人不断地在为他打气,大喊着让他超过我。之后,我才知道他是汤姆·希金斯(Tom Siggins),是康提科的一名海军,前一年曾经是曼哈顿大学越野赛的队长。后来,他走过来对我说:“博士,如果我知道这对你那么重要,我就不会去努力超过你了。”

事实上,如此强烈的获胜欲来自训练时付出的艰苦努力。在学校时,赫伯·艾略特是我的教练,我非常崇拜他关于“行动或死亡”的观点。他教导我们坚持到底,不惜付出任何代价,永不后悔。如果你最终选择了放弃,那么一开始就根本不应该参加。在听从了他的教诲后,我在跑步中经常会处于一种忘我的情境中。

另一方面,我冲刺的能力来自天赋。我天生就擅长500米短跑,500米是我的最佳距离。一般在比赛还剩下250米时,才是我表现最佳的时候。

冲刺的能力与对运动的热爱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让我将自己的能力发挥到了极致,也几乎把我拖到了崩溃的边缘,但也正是这种精神让我在最后关头赢得了胜利。其实,与任何对跑步充满热情的人一样,我们都希望能打败对手。我常常在开始时故意跑在一些人的后面,以此来观察他们的力量与疲惫程度,并果断地决定“发起反攻”的时间,这样做能使我控制整个局势。

即便到了比赛结束前的最后几分钟,我们也同样要运用一些策略,因为仅凭速度和竭尽全力并不够。我们必须在适当时让自己的精神力量发挥作用,从而让对手毫无还击之力。这是我的经验之谈。无数次的比赛让我知道“何时发起进攻”以及“如何开展进攻”,即“何时开始加速”以及“以什么样的方式加速”。

在比赛快要结束时,我还有两个“小骗术”:第一,假装表现得比实际上更为疲惫;第二,假装表现得较为轻松。前者通常用于假意超过和最后冲刺时,这一招主要是对付那些体力强而缺乏经验的年轻人。首先,我先试探性地超过对手,这必须慢慢地进行,否则对手必定会猛地加速将我甩在后面——这就不对了,一定要慢慢来;而且,我还要发出痛苦的呻吟,让他以为我已经没有力气了。

另外,我会让对手轻松地跑到我前面,与我拉开一定的距离,让他认为我对他不存在任何威胁——即使只有几步之遥,他也不会提防我。在最后50米处,我突然发起攻势,就像是离弦之箭一般超过他,等他反应过来时已经太晚了。到他再次超过我时,我已经跨过了终点线。

而故作轻松的“小骗术”则主要用来对付那些与我年纪相仿的竞争对手。我尽量不大声喘息,脚步也尽量轻松、敏捷。还没等他们觉察到时,我就开始“行动”。我领先于他们的距离足以让我有时间调整自己的速度,为最后的冲刺做准备。

一旦我领先了,就绝不会回头张望。对疲惫得几乎要放弃的跑者来说,没有什么比看到紧紧跟在后面的跑者更感到紧迫的了,这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心理压力。所以,我不向后看,我只关注我前面的人,而不去考虑我是不是真的有能力超越他。

山坡可以起到一个调整(或重新排名)的作用。如果有什么能够拉开跑者之间的距离的话,那就是有一定长度的陡峭的山坡,尤其是在路程快要结束时出现的山坡。不过,“艰难的跋涉”倒是会让跑步者们从心理上感觉彼此成了“难兄难弟”。

跑者的整个比赛路程分为两个阶段:山坡阶段和平地阶段。在山坡上跑步时,跑者向上跑,不与地面平行。这不过是简单的物理学——已知重量以某一速度向上经过一段指定的距离。虽然是简单的物理学,但是却能给人带来难以忍受的生理痛苦。而在爬坡之后,“只要努力就能获得回报”的平地跑开始变得艰难,堪比“如果你坚持下来,就能得到回报”的爬坡运动。这时,我们的感觉就像是在山顶缺氧或者长期在水下肺部快要爆炸了一般;双腿“大喊”着停下来,整个身体沉重得就像只剩下了重量。

这种“折磨”对跑者来说简直是家常便饭。因为,跑步吸引人的地方不仅在于那种一路顺畅而又自然的节奏感和优雅感,而也在于爬坡过程中的痛苦不堪。如果说跑步的天堂就是跑者感到自己在所从事的运动中达到了超脱的、忘我的状态,那么那种在爬坡时的无助感和失败感无疑会让他们觉得自己就像是在地狱一般。如果说在平地上跑步是那些乐观主义者的新生,那么爬坡的过程就是第二次新生。

当然,有些山坡比其他山坡更难爬。在东海岸就有一些出了名的难爬的山——波士顿马拉松赛著名的“撕心裂肺山”、范科特兰特公园的“墓地岭”、惠灵顿半程马拉松赛中的最后300米、到达杜邦宾馆前的恺撒·罗德尼塑像的爬坡路程。尽管爬坡非常耗费体力,但是只有包含爬坡的赛事才会给参赛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上面提到的比赛我都参加过。比起那些只在平地上跑步的比赛,以及那些因为过度疲惫而不得不放弃的比赛,包含爬坡的赛事会带来更多的肌肉疼痛。但这还不是最“坏”的,最难以坚持的是爬过位于格林尼治的24公里比赛中的山坡了。

酷热的气候环境和漫长的路程已经让我感到难以坚持,而偏偏在快要接近终点时,出现了一座小山。这座山好像是我在比赛中爬过的最长最陡的山了。刚开始爬的时候,我落后于另外一位选手大概10米的距离,但是远远领先于其他选手。快到山顶时,我的一位队友冲我大喊:“超过他,你一定能做到!”虽然还有20米就到山顶了,但我明显有点体力不支,而前面的那个选手也开始想摆脱我。山顶上的队友们大喊:“加油!加油!”我努力向前探身,但是作用不大。我的朋友们没有放弃,他们还在喊着:“坚持住!坚持住!”

根本没用!我好像在原地不动一样,后面的人开始赶上并超过我。一开始就领先我的那个运动员已经到达了山顶,并从我的视线中消失了。

这时,从山顶传来了那天听到过的最好建议:“走!快点走!”

我这么做了,竟然还超过了前面两个选手——跑着的选手。

你可能经常从书中得知,在比赛中,如果有人在后面给选手推动力,会让他表现得更好。这也许是对的,但是对我或大多数跑者来说,却宁可有人在前面给我拉动力。我会尽力跟上比赛的步伐,紧跟着我前面的选手,对我而言这是最省力的方法。等到快接近终点时,我再突然爆发,进行最后的冲刺。

你也许认为1公里就是1公里,无论跑在前面或后面所消耗的能量都是一样的,其实却不然。跑在前面可能会满足你的表现欲,但跑在前面的参赛者必然会消耗更多的能量和体力,这并非明智之举。因为,他们不仅要用身体去对抗空气的阻力,而且还会丧失紧张感、焦虑感以及不断赶超的精神动力。

英国生理学家普济对抵抗空气阻力所消耗能量的情况进行了调查。他发现在中距离赛跑(距离通常为400~1500米)中,跑在前面的选手的能量消耗比为7.5%。以此为基础,普济发现如果在距其他选手1米的距离或者之后,那么这个选手的耗氧量就能减少80%,并且吸入氧气的最大利用率也会提高6%。如果按时间计算,每圈跑道能提前1~4秒的时间完成。

因此,跑在别人后面,无论从集中精神、放松心情的角度,还是从把控节奏和协调性的角度来看都是有好处的,而这种好处也是生理学家可以评估出来的。如果我能紧随跑在前面的运动员,就不需要担心速度问题;也不用总是不断地判断、分析自己应该以什么样的速度跑下去;路程、速度、胜利或失败也不会再成为困扰自己的问题。而这都是因为跑在我前面的选手,因为他给整个队伍带来的运气,就好像他肩负着整个比赛的责任——而我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因此,我可以从跑步中解放出来,完全沉浸在跑步的节奏中。我的思维与意识也都可以休息了,只留下我的身体,让它将几年来的训练成果完全发挥出来,而此时的条件又是那么有利于它的发挥。

在佩蒂中学的3.5公里比赛中,我就运用了这种方法,并且打破了全美同年龄组的比赛纪录。从14岁以来,我就再也没有以低于11分钟的速度跑完那么长的距离。在那次比赛中,我有真正的对手。他知道我的水平,并对自己的速度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在佩蒂10圈的跑道上,他每圈用时为33秒,尽管这也会让他感到很辛苦。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每1.5公里他花费的时间为5分30秒。而在他后面不到1米的距离,我就完全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

前面有领跑者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我让自己充分地放松,不去想结果,并且完全投入到跑步中去。我就像是将自己包裹进蚕茧一般,彻底地投身到了跑步中去。这不再是比赛,也无关胜利,只是单纯的跑步而已。所有的这一切都是如此和谐与纯粹,拼命努力反而毫不费力。

事实上,这些感受的实际体验要比描述起来容易得多。那时,我觉得跑步的过程与爱默生写诗的过程一样,需要全身心地投入其中。我试图努力达到最初的完美境界,用默顿的话说就是:“我就在胜利的边缘,并努力地融入其中。”

我这样做了,整个比赛让我有一种难以置信的焕然一新的感觉。渐渐地,我感觉不到时间和空间的存在。在他、我与跑步之间,时间与空间似乎也变得微不足道了。我的整个感觉都发生了变化。只剩下两圈了,我突然开始行动,我超过了他,最后以10分53秒的时间到达了终点,而且依旧精神饱满。

而且,我个人的最好成绩就是采取“跟随领跑者”的方法获得的。让他去努力吧;让他去阻挡空气阻力,拉动我前进吧;让他去加速吧。而我所要做的,只不过是让自己完全放松,投入到跑步的世界中,并与跑步融为一体;剩下的就让我的身体去自由发挥吧。

跑步是生理上的运动,其实很简单。在跑步一开始时,跑者需要先确定速度,一旦跑者结合路程找到了自己的最大速度,那么要做的就只是坚持了。相比之下,比赛策略更加简单,我们只需要遵守汤姆·考特尼的规则就可以了--他从来不当领跑者,除非有什么特别的原因。

取得最佳成绩的最后一个答案显而易见,那就是--找到一个“为你”提速的人。之后,你只需要跟在他的后面即可。直到最后的几十米,才是完全属于你的路程,这时就要看你自己的了!